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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患纠纷调解的“大田模式”

编辑日期:2017-10-24来源:福州市鼓楼区左海医院

  今年来,大田县共发生医患纠纷12起,全部得到满意化解。其中:8起调解成功,4起经引导,家属自愿通过法律途径解决。该县从2012年起每年大约50起医疗事故纠纷,降低到了现在20起以内,医疗事故纠纷发生率明显降低,医患纠纷高效化解,构建了和谐的医患关系。

  “这些显著成效取得,得利于县里在全省率先探索医疗责任事故保险机制,这一做法,得到了医院、患者家属、保险公司的一致认可,社会反响良好。”大田县医调委办公室常务副主任陈之垅介绍。为此,大田县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获得省级调解先进集体,陈之垅也多次荣获市、县优秀人民调解员。

  大田,是怎样开启医疗责任保险助力医患调解的“大田模式”,为他人提供了示范样榜?记者进行了走访。

  医患纠纷高发,倒逼破解难题

  大田县共有42万人口,辖18个乡镇,近年来,随着城市发展,社会文化事业建设提升,城区人口与日俱增,同时,也吸引了大量外来务工人员,百姓对医疗保健服务需求也日渐提升,随之而来的,县里的医患纠纷案件也居高不下,影响了医院正常工作,卫计部门深感压力很大。

  2009年8月,大田县成立了由县综治办、公安局、卫计局、司法局等7个部门组成的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。同时,也让医学专家、法官、检察官、警官、律师和人民调解员参与调解,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矛盾,社会风气有所变化。

  2010年8月,三明市印发《实施医疗责任保险专项基金制度的若干规定》,大田县积极响应,动员公立医院参与。实行以来,因制度与大田的实际情况不太相符,没能够广泛推行。

  医患纠纷依然高发,一次又一次调解,耗费大量精力。每月四、五起纠纷,大量的亲属围困医院和卫计部门,作为县医调委主要成员,陈之垅感到身心交瘁。

  调解难度大,又难以引导通过司法途径解决,如何破解医患纠纷之困?大田县卫计局局长陈永晶深陷其中,一度茫然。

  探索出医疗责任保险助力医患调解新路径

  趁着“三明医改”春风,三明市首次形成的实施医疗责任保险专项基金机制,给了大田县一些启发,经过深入调研,广泛征求意见,通过与阳光财产保险公司充分协商,多次讨论修改,2014年8月,大田县卫生局下发了《关于医疗机构做好医疗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》,形成了保险公司以县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调解书作为理赔依据,并承担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疗责任保险工作。

  文件定规,通过大田县医疗责任险特别约定,患方索赔金额在1万元以内,经医患双方协商解决,由调解委员会签字确认,凭医患双方协议书收据赔付,由保险人依保单约定全额赔付。若索赔金额在1万以上5万元(含)以下,由当地卫生局、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组织在自愿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下协商解决的,保险公司承担相应90%金额。5万以上10万元(含)以下承担80%,10万以上15万元(含)以下承担70%,以此类推。最高20万以上30万元(含)以下承担50%。

  通知下发,得到医疗机构纷纷响应,本着自愿原则的县内18个乡镇医疗机构也积极参保,县里几家民营医院也一起参与进来。

  该机制的探索,得到大田县法院的大力支持,经调解成功的,县法院给予同时下达《民事裁定书》,以司法形式认定调解的法律效力,为保险公司出险理赔提供司法依据。

  自2014年起至今,保险公司共收取保费160万元,其中作出理赔费68万元。参保的医疗机构从80家增长到300多家,全县有283家个体乡村卫生所也纷纷加入参保,基本实行了全县医疗机构全覆盖。陈之垅告诉记者,自该机制建立以来,感觉身上的压力小了,真正感受到调解的快乐,被多方尊重的成就感。

  医疗责任保险和谐医患关系,多方点赞

  2015年10月,一名6岁田姓小孩,因为淘气摔倒,后脑受伤,到上京卫生院接受治疗。医生一开始用弹力绷带为其包扎伤口,但因为小孩调皮,屡次玩弄绷带导致其松掉,最后不得已,院方在家属的要求下使用了小号绷带。后来医生嘱咐家属需要第二天来医院复查,但由于某些特殊原因,小孩及其家属第二天未能前来复查,一直拖延到了第三天,因绷带过紧,导致前额出现肌肉组织坏死,留下了一条 11厘米长的疤痕。

  为此,家属向卫生院要求赔偿美容费等,但不同地区,不同检定机构对于美容费定额都不均等,该县医调委责成漳州、福州、三明的三家鉴定机构进行综合评估,卫生院共赔偿患方共计13万元,其中:9.1万元由保险公司承担,此次医疗事故纠纷由此调解成功。

  陈之垅介绍,对于乡卫生院来说,13万元的高额赔偿,是个很大的负担;保险公司承担了70%的赔偿,才得已成功调解。这个案件比较复杂,前后调解整整8个月,但医院、保险公司态度明朗,患者家属始终心平和气地配合调解,成功获得赔偿,得到了安慰。

  虽然有的案件比较复杂,调解时间长,但有医疗责任保险支撑,医患之间都比较理智,医调委压力减少,工作开展正常有序。不像先前,一有医患纠纷就出现医闹,医院、家属、医调委都尴尬被动,疲惫不堪。在医调委岗位工作了5年的陈之垅感受深刻。

  今年6月,一孕产妇因重症肝炎、产后大出血,转院福州治疗,产生巨额医疗费,最终离开人世,家属提出100万元高额赔偿。医调委通过县红十字会为其向社会募捐,缓解经济负担;保险公司积极介入,勇于担当;家属愿意走法律途径解决。

  有医疗责任保险强有力保障,县里政策出台三年来,30万元以内的赔偿,共87件,医调委全部调解成功;超过30万元索赔的,共有23件,通过政策引导,家属均自愿通过法律途径解决;矛盾纠纷全部依法依规,有效化解。

  2015年,福建被定为国家第一批医改试点省份,在综合医改试点中做出很多新探索。 大田县立足县情实际,也做了努力探索,率先在全省实行医疗责任保险工作机制,在医患案件中,以抱团取暖的方式,最大限度保护了患者利益,有效化解矛盾纠纷。经过3年多实践证明,其可操作性、适用性强,并且进入了良性循环状态,取得了良好成效。大田县卫计局局长陈永晶说:我们的医院、医生得到了尊重,患者家属理智反映诉求、获得相应赔偿;保险公司依法理赔、也有经济效益;医患紧张关系得到极大缓解,医患纠纷案件大幅度下降,百姓纷纷点赞,满满的正能量,促进了良好社会风气形成。 (颜全飚 吴联参 金风)

  文章来源:http://www.fjhfpc.gov.cn/xxgk/gzdt/bmdt/201710/t20171023_711443.ht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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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患纠纷调解的“大田模式”

来源:福州市鼓楼区左海医院 编辑日期:2017-10-24
  今年来,大田县共发生医患纠纷12起,全部得到满意化解。其中:8起调解成功,4起经引导,家属自愿通过法律途径解决。该县从2012年起每年大约50起医疗事故纠纷,降低到了现在20起以内,医疗事故纠纷发生率明显降低,医患纠纷高效化解,构建了和谐的医患关系。

  “这些显著成效取得,得利于县里在全省率先探索医疗责任事故保险机制,这一做法,得到了医院、患者家属、保险公司的一致认可,社会反响良好。”大田县医调委办公室常务副主任陈之垅介绍。为此,大田县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获得省级调解先进集体,陈之垅也多次荣获市、县优秀人民调解员。

  大田,是怎样开启医疗责任保险助力医患调解的“大田模式”,为他人提供了示范样榜?记者进行了走访。

  医患纠纷高发,倒逼破解难题

  大田县共有42万人口,辖18个乡镇,近年来,随着城市发展,社会文化事业建设提升,城区人口与日俱增,同时,也吸引了大量外来务工人员,百姓对医疗保健服务需求也日渐提升,随之而来的,县里的医患纠纷案件也居高不下,影响了医院正常工作,卫计部门深感压力很大。

  2009年8月,大田县成立了由县综治办、公安局、卫计局、司法局等7个部门组成的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。同时,也让医学专家、法官、检察官、警官、律师和人民调解员参与调解,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矛盾,社会风气有所变化。

  2010年8月,三明市印发《实施医疗责任保险专项基金制度的若干规定》,大田县积极响应,动员公立医院参与。实行以来,因制度与大田的实际情况不太相符,没能够广泛推行。

  医患纠纷依然高发,一次又一次调解,耗费大量精力。每月四、五起纠纷,大量的亲属围困医院和卫计部门,作为县医调委主要成员,陈之垅感到身心交瘁。

  调解难度大,又难以引导通过司法途径解决,如何破解医患纠纷之困?大田县卫计局局长陈永晶深陷其中,一度茫然。

  探索出医疗责任保险助力医患调解新路径

  趁着“三明医改”春风,三明市首次形成的实施医疗责任保险专项基金机制,给了大田县一些启发,经过深入调研,广泛征求意见,通过与阳光财产保险公司充分协商,多次讨论修改,2014年8月,大田县卫生局下发了《关于医疗机构做好医疗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》,形成了保险公司以县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调解书作为理赔依据,并承担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疗责任保险工作。

  文件定规,通过大田县医疗责任险特别约定,患方索赔金额在1万元以内,经医患双方协商解决,由调解委员会签字确认,凭医患双方协议书收据赔付,由保险人依保单约定全额赔付。若索赔金额在1万以上5万元(含)以下,由当地卫生局、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组织在自愿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下协商解决的,保险公司承担相应90%金额。5万以上10万元(含)以下承担80%,10万以上15万元(含)以下承担70%,以此类推。最高20万以上30万元(含)以下承担50%。

  通知下发,得到医疗机构纷纷响应,本着自愿原则的县内18个乡镇医疗机构也积极参保,县里几家民营医院也一起参与进来。

  该机制的探索,得到大田县法院的大力支持,经调解成功的,县法院给予同时下达《民事裁定书》,以司法形式认定调解的法律效力,为保险公司出险理赔提供司法依据。

  自2014年起至今,保险公司共收取保费160万元,其中作出理赔费68万元。参保的医疗机构从80家增长到300多家,全县有283家个体乡村卫生所也纷纷加入参保,基本实行了全县医疗机构全覆盖。陈之垅告诉记者,自该机制建立以来,感觉身上的压力小了,真正感受到调解的快乐,被多方尊重的成就感。

  医疗责任保险和谐医患关系,多方点赞

  2015年10月,一名6岁田姓小孩,因为淘气摔倒,后脑受伤,到上京卫生院接受治疗。医生一开始用弹力绷带为其包扎伤口,但因为小孩调皮,屡次玩弄绷带导致其松掉,最后不得已,院方在家属的要求下使用了小号绷带。后来医生嘱咐家属需要第二天来医院复查,但由于某些特殊原因,小孩及其家属第二天未能前来复查,一直拖延到了第三天,因绷带过紧,导致前额出现肌肉组织坏死,留下了一条 11厘米长的疤痕。

  为此,家属向卫生院要求赔偿美容费等,但不同地区,不同检定机构对于美容费定额都不均等,该县医调委责成漳州、福州、三明的三家鉴定机构进行综合评估,卫生院共赔偿患方共计13万元,其中:9.1万元由保险公司承担,此次医疗事故纠纷由此调解成功。

  陈之垅介绍,对于乡卫生院来说,13万元的高额赔偿,是个很大的负担;保险公司承担了70%的赔偿,才得已成功调解。这个案件比较复杂,前后调解整整8个月,但医院、保险公司态度明朗,患者家属始终心平和气地配合调解,成功获得赔偿,得到了安慰。

  虽然有的案件比较复杂,调解时间长,但有医疗责任保险支撑,医患之间都比较理智,医调委压力减少,工作开展正常有序。不像先前,一有医患纠纷就出现医闹,医院、家属、医调委都尴尬被动,疲惫不堪。在医调委岗位工作了5年的陈之垅感受深刻。

  今年6月,一孕产妇因重症肝炎、产后大出血,转院福州治疗,产生巨额医疗费,最终离开人世,家属提出100万元高额赔偿。医调委通过县红十字会为其向社会募捐,缓解经济负担;保险公司积极介入,勇于担当;家属愿意走法律途径解决。

  有医疗责任保险强有力保障,县里政策出台三年来,30万元以内的赔偿,共87件,医调委全部调解成功;超过30万元索赔的,共有23件,通过政策引导,家属均自愿通过法律途径解决;矛盾纠纷全部依法依规,有效化解。

  2015年,福建被定为国家第一批医改试点省份,在综合医改试点中做出很多新探索。 大田县立足县情实际,也做了努力探索,率先在全省实行医疗责任保险工作机制,在医患案件中,以抱团取暖的方式,最大限度保护了患者利益,有效化解矛盾纠纷。经过3年多实践证明,其可操作性、适用性强,并且进入了良性循环状态,取得了良好成效。大田县卫计局局长陈永晶说:我们的医院、医生得到了尊重,患者家属理智反映诉求、获得相应赔偿;保险公司依法理赔、也有经济效益;医患紧张关系得到极大缓解,医患纠纷案件大幅度下降,百姓纷纷点赞,满满的正能量,促进了良好社会风气形成。 (颜全飚 吴联参 金风)

  文章来源:http://www.fjhfpc.gov.cn/xxgk/gzdt/bmdt/201710/t20171023_711443.htm